一、“人”字不能“倒”——劳动保障工作者要以“品”为本,打牢做人的根基。
“人”字最具魅力之处,在于它“顶天立地”、“踏踏实实”,把“人”字写倒了,写塌了,也就失去了其独特的意味。劳动保障工作者做人亦如此,必须堂堂正正、正正直直。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注重“品”的修炼,以 “公、诚、廉”三字 打牢做人的根基。
——以“公”字打牢根基。劳动保障部门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劳动保障工作者必须把培育谦虚正直的人品、保持忠于操守的境界、坚持公道正派的作风作为做人的基本道德品质。要做到一个“公”字,就要坚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凭党性、凭实绩看人用人,做到公道正派,知人善任,绝不掺杂个人好恶,不搞亲亲疏疏。要做到一个“公”字,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同志,既不扩大其优点和成绩,也不隐瞒其缺点和不足,敢于反映真实情况,不假公济私,不公私掺和,不以权谋私,做到扶正祛邪,秉公用人。要做到一个“公”字,还必须主持正义。绝不看眼色行事,不随风使舵。坚决反对和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者肩负着新的历史重任,如果不能坚持公道正派地做人、选人、用人,就很容易自毁做人的“根基”,成为党和人民所唾弃的“人”。
——以“诚”字打牢根基。诚就是对人以诚相待,以心换心。它是做人的立身之本,是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首要原则和根本要求,也是对劳动保障工作者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一个信用缺失的人,是不可能获得别人尊重的,更不可能成就一番事业。作为劳动保障工作者,“诚”就要恪守忠诚的信念,不为外界某些{MOD}所干扰和左右,不迷失前进方向,忠诚于党的事业,忠诚于组织工作,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在思想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诚”就要恪守诚信原则。要争做党和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人,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在自身职权范围内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敢于说真话,乐于做老实人;不搞形式主义,不作表面文章。
——以“廉”字打牢根基。在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者要经受住来自方方面面的严峻考验,就必须强化清正廉洁的自律意识,办清楚事,做清白人,努力做到“三慎”:一是慎初。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时刻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二是慎微。从小事做起,讲修养、严治家、慎交友,善于见微知著,坚持防微杜渐。三是慎独。能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
二、“人”字不能“偏”——劳动保障工作者要以“平”为准,端正做人的心态。
标准的“人”字,可以沿中轴线划分为对等的左右两半。劳动保障工作者应该从“人”字的这一特性受到启迪:做人,一定要端正心态,保持三种平衡。
——保持职与责的平衡。劳动保障工作者都肩负着一定的劳动保障职能,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都有一定的服务职权。劳动保障工作者要清醒地认识到,职位与责任相对等,权力与义务相一致,自己手中的任何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自己行使权力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人民服务,有多大的权力,就要尽多大的义务,就要负多大的责任,决不能把公共权力变成个人交易的筹码、感情施舍的工具。作为一名劳动保障工作者,如果心态不正,千方百计用公权为自己谋私利,其结果必将是害人害己害国家。那些贪赃枉法、断送前程、毁掉人生的人,无一不是被手中的权力和权力所带来的非法利益冲昏了头脑,利令智昏,卖官鬻爵,既给党和国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也让自己踏上了不归路。
——保持得与失的平衡。劳动保障工作大多是默默无闻的幕后工作,工作的显性成绩少,长时间“为他人作嫁衣”。这就要求劳动保障工作者在对待个人得失问题上要常怀“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博大胸怀,以一种平和、淡然、理性的心态来看待名誉、权力、金钱等身外之物。要以工作大局和党的事业为重,防止“近水楼台先得月”的错误思想的滋生,发扬甘为“人梯”、乐为“基石”、善当“伯乐”的精神,不争名、不揽功、不图利,必须始终保持一种健康、向上、豁达的心态,努力达到“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外云卷云舒”的境界。
——保持己与彼的平衡。人都有独立的人格和强烈的自尊心。劳动保障工作者在与服务对象打交道、为他们服务的过程中,一定要保持平等沟通的心态,不能把他们单纯放在从属被动的地位来工作,以免造成服务对象的强烈的心理反感。再就是劳动保障工作者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无论是与领导干部还是与一般党员干部,无论是与所谓“有背景”的党员干部还是与“没有背景”的党员干部交往时,一律要平等沟通,以诚相待,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切忌盛气凌人、高高在上,甚至以权压人。
三、“人”字不能“散”——劳动保障工作者要以“情”为重,提升做人的魅力。
“人”字,一撇一捺,唇齿相依,水{MOD}融,浑然天成。如果把劳动保障工作者比作“人”字的“一撇”,那么劳动保障工作者的服务对象就是那 “一捺”,一“撇”一“捺”理应彼此依靠、彼此尊重。要做到这一点,劳动保障工作者必须坚持以“情”为重,不断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
——靠感召力提升人格魅力。劳动保障工作者要增强自身的感召力,就要自觉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常怀羞耻之心、畏惧之感,以“不尽职守”为羞,以“天下百姓”为畏,自觉把培养和锻炼高尚的道德情操作为立身之魂、成事之基、诚信之源,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和人格锤炼,在小处留意,从小事做起,把“小节”管好,才能真正把自己锻造成“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靠凝聚力提升人格魅力。劳动保障工作者要从满足服务对象的心理需求出发,与服务对象全面接触,培养随时随地捕捉和创造“服务细节”的理念和意识,做到一次事务处理、一次谈话、一个动作、一个问候、一个眼神都不随意、不马虎。注意工作方法、工作方式、语言艺术、政策水平等,做一个全面发展的、新时期的劳动保障工作者。
——靠亲和力提升人格魅力。劳动保障工作者要树立团结意识、大局意识、形成新形势的新的团队精神。同事们遇到了挫折或有了缺点,指责呵斥只会产生距离感,于事无补。这时应该倾心帮助,去发现其闪现在错误言行背后的思维火花,去体验其蕴藏在一时失误背后的心理需求,去总结其产生失误的深层次原因,要真诚地劝慰帮助;对于通过努力,创出了佳绩的劳动保障工作者,要在适当的时间和场合,以朋友的口吻、赏识的眼光反馈他们的进步和变化,热情地鼓励:“你真的做得很棒”,点燃他们自尊自信的热情,让真诚的赞美促进他们继续进步,激励他们不断前行,千万不能嫉妒;对于服务对象也要通过座谈会、个别谈心、书信交流、问卷调查、电话联络等方式来增进了解,加深友谊,让服务对象真切地感受到:“我们都是同路人”。
四、“人”字不能“虚”——劳动保障工作者要以“勤”为径,充实做人的价值。
“人”字笔划简单,所以经验丰富者在运笔时,总是尽力将其写得遒劲、醒目。如果用笔淡而无力,虚而不实,这个“人”字断然不会精彩。做人也是这个道理:碌碌无为只能 “虚”度此生,脚踏“实”地方能充实人生。劳动保障工作者要走好实实在在的人生之路,真正实现做人的价值,必须做到“三勤”。
——勤于修炼,坚定人生信念。轮船在海中航行时,必须时时刻刻注意校准方向,这样才能乘风破浪顺利到达彼岸。劳动保障工作者也要校准自己的人生航向,才能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番业绩。劳动保障工作者要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支配下,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树立“八荣八耻”的荣辱观,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吾日三省吾身”,坚持与时俱进,形成蓬勃朝气;刚正不阿,养成浩然正气;清正廉洁,铸就拒腐硬气;崇尚俭约,发扬朴实风气。
——勤于学习,锤炼过硬本领。劳动保障工作者能有多大的作为,主要取决于自身的素质高低;而素质的高低,又与其掌握知识的多少紧密相关,而知识的积累和更新又来自于勤奋学习。必须通过不懈努力,做到勤学、多思、善察、能言,才能适应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的需要。因此,劳动保障工作者必须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上,广泛涉猎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以及计算机、外语、市场经济、公共管理、金融财务、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并把学习同实践结合起来,自觉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力争做知识型、专业型的劳动保障工作者。这样,才会多一些应对各种岗位的“胸有成竹”,少一些“知”到用时方恨少的无奈;多一些“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的豪迈,少一些“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羞愧。
——勤于工作,争创一流业绩。干事业需要倾注心血,倾注精神,倾注智慧。既然干了,就要干好,就要干成,就要干出一番作为。《易经》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有为才会有“位”、有为才会有“味”。劳动保障工作者要把劳动保障工作作为一项光荣的事业,作为一项庄严的使命,作为一项艰巨的重任,专注执着,一丝不苟。要钟爱事业,视事业如生命,重如山,始终如一地爱岗敬业,勤政务实。要义无反顾,倾注真情,竭尽全力地做好本职工作,把自己的整个生命融入到劳动保障工作之中去。要树立不怕苦、不畏难、不服输的顽强品格,面对困境不气馁,面对压力不低头,以大无畏的精神战胜一切困难。此外,劳动保障工作者要想事业有成,还要在创新上下功夫。创新不是追求形式上的标新立异,耍耍花拳绣腿,而是要在内容和实质上登台阶,上层次。
总之,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者要乐于工作、勤于工作、创新工作,才能在新时期的劳动保障工作中体现自我价值,展现自我才华,实现人生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