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波哥 发表于 2009-6-23 10:45:48

湖北石首万人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方法

昨日,中新网援引湖北省石首市政府网站消息称,湖北荆州石首市一家酒店厨师日前被发现陈尸门前,由于对警方的初步调查结果表示质疑,当地街头19日发生群众设置路障围观起哄事件。据当地政府网消息称:有关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这起被当地政府称为“围观起哄”的事件,在新媒体时代很容易产生多个信息传播源,比如网络上就已经引起了轩然大波,在很多贴吧、论坛和博客等网络空间里,事件发生地以外的网民可见“围观”者多得惊人、“起哄”情节也绝非小打小闹。而更为触目惊心的是,由于当地官方权威信息的缺失、官民互动渠道的匮乏,流言蜚语、小道消息,泥沙俱下、推陈出新,良莠难辨、真假难分,这至少在网络空间和相当的民众中形成了一种充满焦虑、显现暴力,乃至质疑当地政府的舆论倾向。
  这起群体事件的起因不过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或自杀案件”,案件的发生也是17日的事情,耐人寻味的是,一起简单案件经过一两天的“发酵”,何以引发一连串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最终引发了一场群体性事件?在17日案发到19日群体事件发生的数十小时内,当地警方、政府的处警方式、应对措施何以一再失灵,听凭小案件拖成大事件?
  在具有标尺意义的“瓮安事件”后,如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成为政府全新而紧迫的重大政治课题,事实上,包括此后发生的多起震惊全国的群体性事件,其危机处置方式可谓殊途同归,几乎都能借鉴“瓮安事件”的教训和经验。对于“瓮安事件”的经验,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曾直言有三:一是坚持信息透明,第一时间把真实准确的信息全面地让媒体知道;二是启动舆论监督系统;三是启动问责制。而新华社记者刘子富根据深入调查思考阐述的“新群体事件观”,则以逻辑和学术特点兼有的形式将 “瓮安事件”的经验教训进一步系统总结:一、地方政府负责任第一时间亲临现场;二、就事论事,不对群体事件作“过度政治化”解读;三、信息公开,尤其要在黄金24小时内不断公布准确、真实的信息,不给谣言传播的机会;四、政府要勇敢地反思与自责;五、迅速启动问责程序;六、慎用警力。
  如果以此思路审视石首市当地政府的危机处置,不难看出其中的失当与不足,正是有关措施的不足才导致小事拖大,成为群体事件。
  请看,17日发生了酒店厨师蹊跷坠楼亡事件;19日发生群体事件。中间的数十个小时,是决定事态发展的黄金时间,那么这期间有没有“新群体事件观”指导下的密集动作?比如信息的公开,比如根据事态一把手靠前掌控,比如及时公开的新闻发布会。但是,在当地的政府网站上,包括石首市政府网和荆州市政府网 (石首市是荆州市下属的县级市),都看不到处置该事件所必须的新闻发布会、全面的信息公布、滚动的新闻发布。一个群体事件发生后,一般会形成两个重要的“场地”:当地民众和外界。当地的危机处置至少给外界造成的印象是“封闭”和“信息不透明”,这势必让公众在信息模糊状态下产生更多疑惑,使当地政府在舆论上造成过多被动。
  或许,“瓮安事件”还没有引起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的足够重视,倘真如此,令人不寒而栗。

得意是你 发表于 2009-6-23 11:12:07

我还是看了一下.

黑锅 发表于 2009-6-23 11:16:59

就是处理不及时造成的

乱云 发表于 2009-6-23 12:33:34

不晓得当地的政府在整些撒子

lingbbs 发表于 2015-3-3 08:04:52

哥你是什么人啊,尽是些官方调调。
事件发生时,石首断网断电话;
几个月后,政府下旨(按指标凑齐人数)抓亡者亲人,完全无关的亲人也被跨省追捕;
你屁都不放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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