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yxc1992 发表于 2013-9-12 21:04:19

急!!求助哇!!!!急!!

本帖最后由 jyyxc1992 于 2013-9-12 21:04 编辑

问大家一个问题希望有懂的朋友能够说一哈。
我家买的房子合同上的交房日期是2011年12月31日,但是实际是2012年4月交的。但是至今还未拿到房产证,产权证?按照购房合同上的期限已经超过了哇?合同上是交房之日起365天之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可是到现在啥也没有拿到哇?合同上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0.5的违约金。现在已经超过期限啦,开发商是不是该向我们业主支付违约金呢??

稳定就好 发表于 2013-9-13 22:14:37

该!

幻觉 发表于 2013-9-14 23:48:06

这个是常事。。。

幻觉 发表于 2013-9-14 23:48:56

要是你觉得你耗的过开发商。那么你就去找开发商陪你的违约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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